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资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到商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许可的(具体项目参见各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还应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中方投资涉及国有股权(资产)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5: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之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