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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国外(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步骤
 [时间:2010/1/16]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注册申请书》 、《指定(委托)书》;到有关审批部门 办理审批手续,领取文件。

2: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3: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 《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特别提请注意:在办理各类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时,如提交的文件,均应附中文译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