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对简竹醒等35名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被称为“广州最大黑帮”的这一黑社会性质组织首脑简竹醒被判无期徒刑。
简竹醒等3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迄今为止受理的被告人数最多、罪名最多的一宗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经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起,简竹醒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有组织、有目的地将居住在广州市芳村区一带的一些无业闲散人员发展成为自己的亲信和打手,采取威胁、暴力等手段排斥、打击竞争对手,在2001年逐步形成以简竹醒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犯罪集团先后共获得冲锋枪、猎枪、五四手枪等各类枪支8支,各类子弹数10发。在实施各类犯罪行为过程中,共造成10余名被害人不同程度受伤,1人死亡。
经法院判决,简竹醒等35人因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绑架、非法拘禁、贩卖毒品、非法买卖枪支、弹药、聚众斗殴等罪分别获刑。其中,简竹醒因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毒品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8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