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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妇开"地下银行"存进贷出 50人300多万血本无归
[来源:中国法院网] [时间:2005/7/30]
 

为了赚所谓的好处费,浙江余姚的一名农妇何某办起了“地下银行”,非法集资299万余元,并以高利率将集资款全部转借出去,最终闹得50余人血本无归。近日,何某被检察机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提出公诉。

高额利息诱人上钩

据了解,今年40多岁的何某系余姚市黄家埠镇的一个普通农妇,她在外出到上海打工期间,见到有人以高于银行的利息集资,然后再转借出去,从中赚了不少钱,也产生的这个“以钱生钱”的想法。从2003年9月开始,她以2%到15%的高利率为诱饵,采用借据等形式从别人手中吸收“存款”, 然后再把钱以更高的利息转借出去。仅2003年三个月时间内,何某就赚得“好处费”1800多元,并以超强的“集资能力”而声名远扬。尝到甜头的何某从此一发而不可收,开始变本加厉地扩大业务。

据何某向警方供述,她“借钱”的对象都是周围的熟人或亲朋好友,由于她平时人缘比较好,而且都按期向存款人结算利息,大家也都比较信任她。至2005年2月,何某从本镇50多个村民手中非法吸收人民币合计299万余元,她自己共从中获利20余万元。

亲妹妹嗜赌害苦姐姐

据何某和当事人向警方讲述,何某有一个妹妹小花(化名),嗜赌如命,在赌场上输了钱之后,见姐姐何某借钱很方便,就打上了她的主意,开始向何某借钱作为赌资,并骗姐姐说是帮朋友借钱办企业。刚开始,何某也知道妹妹嗜毒的毛病,害怕她拿钱去赌,就要求小花把借款人带来让她看一看,结果小花真的带来一个和本地同名同姓的人来了,就这样何某相信了小花,先后共把借来的钱转借给妹妹,共计150余万元。这笔钱最终被小花输得精光。此外,小花还介绍了自己的一个朋友翁某给何某,翁某也从何某手中借走50余万元,然后就不见了踪影,这就导致何某无法归还所借的大部分“存款”。

债台高筑东窗事发

今年2月初,何某的妹妹小花因赌博被警方抓获并被法院以判刑入狱,何某由于受其妹妹的牵连,不但无力还清借款人到期的存款,而且连利息都无法支付,由此引起50多名借款人的强烈不满,他们随即向有关部门举报了何某。4月初,走投无路的何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