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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集70人冲击国家机关 河南2农民被判刑
[来源:中国法院网] [时间:2005/5/9]
 
因为存款被非法吸收,河南省郸城县李天民、于金堂2位农民,聚集70余名群众多次冲击县委、市委机关,堵塞、阻断交通,侮辱国家工作人员。5月9日,郸城县人民法院依法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被告人李天民、于金堂各有期徒刑6个月。

2004年5月20日9时许,李天民、于金堂2人组织被郸城县秋渠乡供销合作社非法吸收存款的70余名群众,到中共郸城县委、县政府大门前吵闹,要求被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由政府承担。因该款不属于行政机关解决范围,工作人员劝其依照法定程序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李、于2人不听,声称要冲进小楼找县委领导,被保安拦住。直到中午12点,群众才乘车离去。

2004年7月27日12时,李天民、于金堂2人又组织70余名群众到周口市委门口,围堵大门不让人员、车辆通过,辱骂前来制止的工作人员,直至当日下午4点。李、于2人见所反映的问题未有进展,便组织群众将机动三轮车推到市委门前的七一路上,堵塞、阻断交通达50分钟。

2004年11月22日9时,李、于2人再次聚集70余名群众围堵县委、县政府大门,拦截出入车辆、人员,侮辱前来劝阻的工作人员,呼喊口号,大吵大闹。部分群众冲进县委、政府办公楼,致使县委、政府、人大、政协等许多机关无法办公,时间长达5个多小时。